关于《更新全县相关水域执行
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部署,强化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解决竹山县现有禁渔水域边界不清、点位错位、管控范围交叉、违规垂钓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厘清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永久禁捕水域与支流阶段性禁渔水域管控界线,统一执法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更新全县相关水域执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10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27日止。
二、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本次拟对竹山县行政辖区内主要的13条河流执行阶段性禁渔时间、禁渔范围、休闲垂钓管控规则、违法违规情形定性等内容予以明确;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继续实行全年永久禁捕。
三、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意见建议,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775722490@qq.com(邮件主题标注:竹山县禁渔期制度意见)
联系电话:0719-4227879
信函邮寄:竹山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湖北省竹山县人民路35号,邮编:442200,信封标注“竹山县禁渔期制度意见”)
四、其他说明
反馈意见应客观真实,并说明理由;本次征求意见为草讨论阶段,正式管控规定以县政府发布的通告为准;批复前,不按本征求意见讨论稿执行新的管控措施;征求意见讨论稿全文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更新全县相关水域执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竹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8日
编辑:陈琦